第295章 半盏残酒-《我的银幕年华》


    第(3/3)页

    人堆里笑成一片,一个奶油小生,演武大郎,怎么可能嘛。

    胡占凡本来想走的,他的目的已经达到,可是听到这一句,他又停留脚步。

    “行,反正搭戏呗,”唐秦也不恼,“芳兵准备一下,把编剧冉老师叫过来,这一段得改改……”

    改剧本?

    胡占凡好奇心大起,他想改哪一段,这场戏,他认为很好啊。

    “把喝交杯酒去掉,还是残酒好。”

    后世,唐秦看电视时,就很惋惜。

    这段儿剧里演来,颇为简化,不及原着处在两点:一是喝酒,二是动手。

    先说动手。原着写潘金莲对武松动手,是有铺垫的:一是先是“暖了一注子酒,来到房里,一只手拿着注子,一只手便去武松肩胛上只一捏”,说道:“叔叔只穿这些衣裳,不冷?”

    二是然后是“那妇人见他不应,噼手便来夺火箸”,口里道:“叔叔你不会簇火,我与你拨火。只要一似火盆常热便好。”——捏肩胛是看他衣服穿够没有,夺火箸是“叔叔你不会簇火,我与你拨火”,妙在借口,动手动脚浑然不露痕迹,武松尽自心下不忿,却说不出个过硬理由来坚拒。

    可是在剧本中,潘金莲酒上了脸,直接伸手去摸武松的脸——这么简单粗暴,霸王硬上弓,是阎婆惜,不是潘金莲!

    再说喝酒

    原着中,那妇人欲心似火,不看武松焦躁,便放了火箸,却筛一盏酒来,自呷了一口,剩了大半盏,看着武松道:“你若有心,吃我这半盏儿残酒。”

    可是剧本里,冉平写得又是简单粗暴,潘金莲一上来就“叔叔若是心中有这个嫂嫂,就与奴家喝交杯酒如何?”浑然不做铺垫,根本不讲前戏!

    差评!

      


    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