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2开始行动的虚空族(四)-《双子星际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孙悟空手中金箍棒光芒大作,挥舞着金箍棒朝魍一砸去。魍一页不甘示弱,手中黑色物质凝聚成三叉戟朝着孙悟空刺去。

    “铛!”

    两兵相撞,空中出现一道道漆黑的裂纹,仿佛天崩地裂一般,冲击波朝着四周席卷而去,底下岩浆湖泊以两人相撞为中心掀起一道高达千米的圆形岩浆波浪。

    花果山陷入战火,洪荒大陆另一个角落,杨戬率领手下正在和魍二大军大战。

    杨戬,同为星宙级,洪荒大陆的顶尖人物之一。其母为玉皇之妹,其父则是一个失去了家园流落到洪荒大陆的一个天赋极为简单之人。两人的结合被玉皇势力视作耻辱,和神话中描述一样,其父在追杀过程中死去,其母也被玉皇镇压。

    自那以后,杨戬奋发图强,其天资彻底显露出来,在得到天眼、三尖两刃刀之后杀上天庭,救出了母亲。

    天眼,洪荒大陆级强者太上老君所炼,拥有能洞知过去和未来,一眼就能明辨事情真假、是非善恶,是一件极为强大的辅助型武器。只要开眼,杨戬便能预测未来、洞悉过去,敌人任何一个举动都在他的观察之下,无所遁形。

    三尖两刃刀,前端有三叉刀形,刀身两面有刃,刀柄高至胸口,刀部从胸口到头顶,略高于头顶,同样是太上老君所炼,以九转镔铁为主料,宇宙异兽三首蛟筋骨、鲜血为辅料所制,其威能和孙悟空的金箍棒不相上下。

    杨戬和魍二的大战也是极为精彩,地动山摇、天地色变。同样的,洪荒大陆老牌星宙级强者玉皇、太上老君、女娲等等都出手抗敌,但也仅仅是抵抗,想要灭杀敌人可能性极低。

    洪荒大陆天狐城,天狐族女帝九尾天狐妲己穿着一身白色霓裳,身后九条尾巴之上幽紫色的狐火。

    着一身白色霓裳,乌云叠鬓,杏脸桃腮,娇柔柳腰。凌空而立,霓裳随风摆动,绣带飘扬,轻轻裙不沾尘。纤纤十指,指着前方敌人,俏脸寒冰密布。

    华国指着,妲己妩媚妖娆,但实际虽然身材妖娆但其气质丝毫没有中那般妖娆,沉着冷静,浑身上下透着一股上位者的高贵典雅,让人止不住地想要臣服,甘愿做她的裙下之臣

    妲己,天狐城女帝,星宙级。妲己曾经降临地球华国,和所有降临地球的人有着同样的任务,寻找传说中但混沌宝石的空壳。

    在这个过程中,她利用洪荒大陆先进的技术篡改了商朝冀州侯苏护一家的记忆,假名苏妲己,进入宫中,迷惑纣王,让其帮忙寻找混沌宝石。

    却不想在这期间,苏妲被纣王的才智、气度、志向吸引,不知不觉假戏真做,纣王也深深地喜欢上了妲己。

    两人情投意合,很快坠入爱河,有了孩子,短短数年有育有三女一子。

    很快,妲己身份曝光,纣王引起洪荒大陆所有天骄的嫉妒。要知道妲己可以说是洪荒大陆所有同辈男子心中的最佳道侣,被一个地球土著俘获芳心,并生儿育女,这让这群自命不凡看不起地球本土人类的天骄们羡慕嫉妒恨。

    这群人都觉得纣王配不上妲己,百般阻挠,并且四处散播谣言,派人用高科技迷惑纣王,让纣王性情大变,这群人自称阐教,扶持周王建立周王朝,对抗商王朝。

    得知之后洪荒大陆的阴谋,为了抵抗这群外来者,地球本土的强者联合起来,组成截教,抵抗阐教。

    两派大战,影响范围越来越大,双方都将自己身后的势力给牵扯出来。

    阐教受到洪荒大陆星宙级强者元始天尊支持,其下有燃灯道人、南极仙翁、云中子等星宇级强者,还有广成子、赤精子、黄龙真人、太乙真人、灵宝大法师、惧留孙、文殊广法天尊、普贤真人、慈航道人、玉鼎真人、道行天尊、清虚道德真君十二星域级强者。星河级强者有杨戬、哪吒、李靖、金吒、木吒、雷震子等等。这些人都在华国道教传说中留下赫赫大名。

    截教,地球本土势力,前期处处受制于阐教,实力比起来自洪荒星域的阐教低了很多,但在一次又一次战斗过程中,截教快速成长,很快有了一大批不弱于阐教的强者。星宙级的灵宝天尊星宇级的多宝道人、金灵圣母、无当圣母、龟灵圣母等等,星域级的赵公明、云霄仙子、琼霄仙子、碧霄仙子,魔家四将、火德星君罗宣、瘟神吕岳、石矶娘娘等,也都在商周交替大战之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。

    大战持续了数年,生灵涂炭,纣王在妲己的努力下恢复性情,面对战火缭绕的故土,为了不再拖累妲己,自刎再酒池肉林之中。封神大战就此结束。纣王一死,妲己心灰意冷,带着纣王的身躯回到荒大陆,此时妲己肚子里又有了一个孩子,那就是妲嫣。没错,妲嫣在妲己肚子里呆了两千年才出生,别惊讶,这时因为妲己为了提升妲嫣的资质强行而为,利用秘术和科技强行将怀孕时间延长到了两千年。

    经过这一战,截教的势力已然成为宇宙顶级势力。其它各大文明决不允许地球上有这么强大的势力,威逼截教离去,截教无可奈何,只好选择远走,跟随外貌一样的阐教众人举族搬迁到洪荒大陆。经过千年衍变,截教已经彻底融入洪荒大陆,只有经历过当年那场大战的老一辈才记得两教之间的矛盾,新生代相处融洽,彼此通婚,早已不分彼此。
    第(2/3)页